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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青海食品抽检中发现3批次食品添加剂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0-12-28来源:冠宇仪器

12月22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0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的1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餐饮具)。其中3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玛沁李老三油条馆自制的油条(生产日期为2020-11-04)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终产品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还有,青海丰宁商贸有限公司海湖店销售的青藏高原集散中心18棚A区9号生产的干笋(生产日期:2020-09-05)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最大限量为0.2g/kg。

另外,西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米粉(生产日期:2020-10-27)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有利也有弊,重要的是要根据国标进行合理合法合量添加,相应的监管部门应增加强化食品添加剂监管,在加强宣传教育和惩处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运用对应的检测仪器对食品添加剂进行抽检监控,维护食品安全。冠宇仪器食品添加剂多功能检测仪可以检测多项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含量及其他有毒有害非法添加,快速,简单,便捷。适用于食品监管部门、食品加工贸易、食品生产厂家等部门的检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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